1.乐子真的是我们所需要的吗
是为了我们逃避资本成了乐子人
还是资本意识到我们的焦虑而用乐子包围我们
2.我们解构一彻难道是反抗资本或自我的行为吗?
这还是我们顺从资本的享乐呢
3.我们所爱看的抽象视频是对生活的反抗
还是一种我们大脑无意识的吸毒行为
4.我们反抗一种资本行为
难道就称得上是一种反资本
而不是又一种资本的支持
1.乐子真的是我们所需要的吗
是为了我们逃避资本成了乐子人
还是资本意识到我们的焦虑而用乐子包围我们
2.我们解构一彻难道是反抗资本或自我的行为吗?
这还是我们顺从资本的享乐呢
3.我们所爱看的抽象视频是对生活的反抗
还是一种我们大脑无意识的吸毒行为
4.我们反抗一种资本行为
难道就称得上是一种反资本
而不是又一种资本的支持
这样聊着聊着可能就要聊到见证了,有些东西大家心知肚明的,你要提出来的话可能效果就会不太一样
我好像听说过
对于维克跟斯坦这叫不可言说之物
对于拉康这叫对象a
明天我大概率就走了
把想说的都说了吧
解构是互联网的特性,键政都只是衍生物。解构主义就是对原有语境的重塑和再定义,就是对即有事物的重构。
解构伴随着拟像,这是对原件的复制,但不是忠实再现,偏差在所难免——比如凉宫春日跳一遍晴天好心情,我再跳一遍,即使每个动作分毫不差,内核也不一样。
而互联网的存在实际上为拟像提供了绝好的平台。
都知道娱乐至死,这是后现代的一部分,是挑战了我们能够理解一切事物的信念产生的东西。这都是大势所趋。
为什么我们要解构?因为已经没什么东西给我们自己创造。我们的想象力更加匮乏,但我们的倾诉欲和承认欲求和人口增长速度一般日益增长,我们在互联网上通过拟像来宣扬自己存在。
比如现在很多人叫人都喜欢叫“牢某”,这就是对原有牢某的一种拟像,但内核肯定不是同一个人,只是复制了原件,因为我们想得到原件给大家的关注度,我们复制并使用了原件之后,才会有人认同我们就像认同原件一样。
要说反资本,很典型的矛盾例子就是宫崎骏。宫崎骏反对动画商业化、规模化、体制化,但这一切的主张需要通过买票入场的电影院的荧幕才能传达到我们。
这种矛盾永远是存在的,想要摧毁一个环境,你首先意识到自己在里面;感受到荒诞的同时你便脱离不了它,就像人们即使没有知道自己活在空气中,空气依旧存在。
来提一个问题吧:
互联网是开放的,(电影,音乐专辑等)免费资源的发布是不可阻挡的,那么这是否侵犯了创作者通过作品来盈利的权利?
这种问题不单属于互联网
早时的盗印盗刷,基本从印刷术发明开始就很繁多了
至少大多数时候大多数人都是认为这是侵犯权利的。
但是,我认为艺术创作者创作之后作品就不单属于自己了(盗版,甚至于二创)而这些也会帮助这部作品传播从而让这部作品更广为人知(比如之前有一部作品是叫〈隐入尘烟〉是电影,一开始不知名,后被b站某位up做成视频才被推广)但是这不一定给创作者带来更多收益
这就不得不说之前很热的话题-电影解说是否侵犯影业盈利了,当时是认为如果电影足够精彩,更多人是会选择去支持的,放在这个话题其实也差不多,如果人们主观认为这个艺术作品很精彩,通常都会在创作者发布下一部作品or人们重温这一部作品是去选择获取更好的体验(支持正版)从而给创作者带来盈利,但是这种现象依附于支持正版的社会风气,因为要建立在正版体验比盗版好的情况下,如果社会风气是劣币驱逐良币,那么这种情况一定是不存在的
诶,我还可以举例,就比如当年很多人盗版看完的你的名字,今年复映票房依旧卖爆
总的来说,这种现象我认为是不侵犯的,但是这能否给创作者带来更多收益,主要是看社会风气和人的主观意愿,至少在现在来看,盗版和正版是相辅相成的
突然想到今年的学院派180元卖课事件(乐
不过我认为可以像苏联的样子 版权的所属权归于国家 根据专利的作用程度向版权的制作者返还社会福利
我现在想出了一套版权制度
版权不属于个人 但属于国家
国家根据该版权的重要性向个人返还福利(比如说金钱上的或社会上的)
如果某个人在该版权上做出了 创新这根据借鉴程度的多少收取一部分专利收益返还给原创作者
(比如说幻兽帕鲁将纯收益的10%返还给宝可梦公司)
鼓励大家根据原有专利进行创新
这是个异常复杂的问题,横跨多个学科,经济、社会学、数学、心理等等。每个人都会从自己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,都会有不同的答案。在网上问是没啥用的,碎片化的信息只会让事情更复杂,把你带偏,我的建议是去问问一些权威专家,不如大学教授,父母等老一辈人,他们看东西普遍比较透彻,虽然也有时代的局限性,但多看书多问权威人士可以解答你的问题。我之前也有类似的疑惑,我在网上找了很久的答案,最后我在历史书和我爸那里得到了我自己的答案,希望你也能尽快走出来,因为这个问题对绝大部分人是没有意义的,只会加大你的精神内耗